本科生業務辦理Q&A——課程及考試、輔修與學生科研
本科生業務辦理Q&A大緻分為學籍變動、課程及考試、課室管理、輔修專業和輔修學士學位、學生科研、畢業、證明/證件辦理、交換交流管理、國際學生管理九個部分,将在未來陸續推送,敬請關注。
Q&A均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及流程梳理形成,
如未能解決您的問題,
請查閱本部門網頁的相關工作指南,
或者發送郵件至jwbzhk@mail.sysu.edu.cn(單位公郵),
撥打聯系電話84112331(本單位咨詢号碼)。
今天為大家帶來的是教務部業務Q&A系列推送的第三篇:
課程及考試、輔修以及學生科研的業務問答
01課程及考試業務
選課、退課
Q:本科生如何辦理選課、退課?
A:(1)普通本科生選退課:學生在規定的選課開放時間内按選課通知的要求登錄本科教務系統進行選退課。
特别提醒
①選課時間結束後,不接受加選、退選;
②新學期上課前、選課結束後,務必登錄教務系統查看并确認選課結果,嚴格按照選課結果上課;
③系統中有選課記錄但曠考的學生,成績将以“曠考0分”記錄;
④學生應遵守《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按時參加課堂考勤,提交作業,按照課程教學大綱安排的進度完成課程内容學時後,方可參加期末考核。
(2)交換生選退課:學生在規定的選課開放時間内按選課通知的要求登錄本科教務系統進行選退課→→學生在教務系統打印選課登記表并由任課教師簽字→→提交選課登記表至教務部,教務部審核後給予選退課确認。
(3)休學學生退課:學生向所在院系提交休學申請時,同時附上《中山大學全日制本科生選退課申請表》→→學生所在院系本科教務員在教務系統學籍異動模塊對學生當前學期無法再繼續修讀的課程予以退課,避免産生冗餘成績記錄。
(4)複學學生選課:學生填寫《中山大學全日制本科生選退課申請表》(已授課程教學學時數未超過課程總學時數的1/3)→→學生将《中山大學全日制本科生選退課申請表》提交所在院系審核→→審核通過後,公選課選課轉教務部辦理,其他課程選課轉開課單位辦理。
(5)結業學生選退課:學生填寫《中山大學全日制本科生選退課申請表》→→交納補修課程學分的費用→→學生将《中山大學全日制本科生選退課申請表》和交費電子票據提交所在院系審核→→審核通過後,公選課選退課轉教務部辦理,其他課程選退課轉開課單位辦理。
課程重修
Q:本科生如何申請課程重修?
A:學生(含結業生)應及時關注課程開設學期,填寫《中山大學本科課程重修申請表》,任課教師簽字→→最遲在選課結束前向所在院系提交重修申請表→→所在院系審核通過後,轉開課院系審核→→審核通過,開課院系為學生做選課處理→→學生跟班上課,按時參加課堂考勤,提交作業,按照課程教學大綱安排的進度完成課程内容學時後,方可參加期末考核。
特别提醒
重修申請通過後,無故不參加上課、考試者,成績将以“重修0分”記錄。
課程緩考
Q:本科生如何申請課程緩考?
A:辦理程序如下(通過本科教務系統流轉):
學生于考試前在本科教務系統提交課程“緩考”申請→→上傳任課教師同意緩考材料及其它證明材料→→學生所在院系審核→→開課院系審核→→審核通過,學生應于下個學期開學初參加課程緩考;審核不通過,須按時參加當學期的課程期末考試,無故不參加考試者,成績将以0分記錄。
課程補考
Q:本科生如何申請課程補考?
A:辦理程序如下(通過本科教務系統流轉):
學生應至少于開學前在本科教務系統提交課程“補考”申請(結業學生需線下向所在院系和開課院系申請)→→教務系統初審:①課程成績不合格的,在畢業審核前每門課程的重修、補考次數合計不得超過2次(曠考、考試違紀、作弊者除外);②曠考、考試違紀、作弊的,可以重修1次或補考1次;③延讀學生整個延讀期間隻能重修1次或補考1次→→初審通過後,學生所在院系和課程開課院系審核→→審核通過後,學生應參加課程補考,無故不參加補考者,成績将以“補考0分”記錄。
成績複查
Q:想申請複查成績,什麼時候可以申請?
A:課程成績公布後三個月内。
Q:申請修改流程?
A:課程成績公布後三個月内,向所在院系提交複查申請。院系審核同意後聯系任課老師複查試卷等材料,如确實有誤的,教師填寫“教師更改課程成績申請表”經院系審核同意後,報教務部審核修改。詳見:
http://jwb.sysu.edu.cn/content/6710 。
02 輔修專業和輔修學士學位
Q: 輔修專業是什麼?
A: 輔修專業是主修專業之外附加選修的其他專業課程。修讀輔修專業的學生必須按照相關專業培養方案的規定修讀有關課程。輔修專業學分不低于25學分。
Q: 輔修學士學位是什麼?
A: 輔修學士學位是指修讀與主修專業歸屬不同學科門類的專業并取得畢業資格,且符合授予學士學位的條件和要求者,可取得輔修學士學位資格。輔修學士學位的學分不低于75學分。
Q: 輔修專業可以延讀嗎?
A: 不可以。修讀輔修專業的學生,應當在主修專業完成時修完輔修學分,未修滿輔修學分者,可申請将輔修專業的學分轉為主修專業的公共選修課學分(一般通識課程學分)。
Q: 輔修學士學位可以延讀嗎?
A: 可以。修讀輔修學士學位的學生,在主修專業完成時未能修完輔修學士學位課程的,可申請延讀,但主修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也予以延遲發放。學生申請延讀一般以一年為期,可多次延讀,但不得超過最長在籍年限。
Q: 何時發放輔修證書或輔修學士學位證書?
A: 修讀輔修專業的學生,必須取得主修專業的畢業資格,且取得規定的輔修學分,準予發放輔修專業證書。修讀輔修學士學位的學生,取得主修專業畢業資格和學位授予資格後,修完輔修學士學位培養計劃規定課程并取得學分,可發放輔修專業證書,同時經輔修學士學位專業所在學院(直屬系)學位委員會和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可授予輔修學士學位,準予在主修學士學位證書中予以注明,不單獨發放學位證書。
Q: 未取得輔修學士學位規定學分,可以申請同專業的輔修專業證書嗎?
A: 視情況而定。學校采取輔修專業培養方案與輔修學士學位專業培養方案相銜接的方式。如果開設院系在開設某個輔修學士學位專業的同時也開設這個專業的輔修專業,且學生所修的輔修學士學位課程符合輔修專業要求,學生則可以申請将其輔修學士學位的學分轉為輔修專業學分,申請輔修專業證書。
03學生科研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管理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内容實行項目式管理,分為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每類項目均包括國家級、省級和校級三個級别。
教務部是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整體組織管理、項目實施開展和質量檢查工作;各學院(系)負責本院系學生項目的具體組織工作,包括項目動員、院系初(評)審或推薦、日常管理、财務報銷,以及為學生配備指導教師、“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認定初審等。
Q:申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A:具體可見《中山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施與管理辦法》(中大教務〔2021〕47号)相關條款。
(http://jwb.sysu.edu.cn/content/47234)
Q:畢業班本科生可以申請嗎?
A:考慮到項目執行期,項目參與者必須是本校正式注冊的本科生(不包括畢業班本科生)。
Q: 立項項目内容及其參與學生可以申請變更嗎?
A:項目内容及其參與學生不得随意變更。如确需變更,需在項目完成中期檢查前提交變更申請報告。變更後的項目團隊成員總數不得超過5人。變更申請報告經指導教師和學生項目負責人所在院系主管教學領導簽署意見後,報教務部批準備案。中期檢查後不再受理成員變更事宜。
Q:項目結題有什麼要求?
A:根據《中山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施與管理辦法》(中大教務〔2021〕47号)(http://jwb.sysu.edu.cn/content/47234)和每年的結題通知進行結題驗收。其中項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報告、公開發表的高水平學術論文、專利、軟件、模型、樣品、裝置、獲獎等,均應注明“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資助”或“廣東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資助”或“中山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資助”及項目編号。
Q:項目結題後,可以申請創新創業學分認定嗎?要具備什麼條件?
A:項目結題後,其研究成果以學生作為第一完成人公開發表、或者以學生作為第一發明人以專利形式獲授權或公開、或者參與大學生競賽獲前三名者,可申請“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
學生每學期申請“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不得超過2學分。院系視項目組學生參與程度及排名核定學生學分為1—2分。
申請“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由學生向其所在院系提出申請。所在院系審核并明确可認定的學分數,經院系本科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批準後,報教務部。教務部審定後予以出具“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證明”。本類學分不納入培養方案中專業培養需完成的總學分的計算。
轉載來源:中山大學教務部